

(无需审批)篇 – 后院小屋
上期的文章中我们为大家介绍了通过cdc快速申请的渠道来申请后院的泳池, 通过这种途径可以帮助大家在项目的前期节省很多的时间和申请上的费用。
接着上次的内容,这次我们为大家介绍在无需通过任何申请的情况下在后院进行某类设施的建筑的要求。
以下包含的设施主要是各式的小屋,木屋,储藏棚和玻璃顶的植物房为主。
(cabana, cubby house, fernery, garden shed, gazebo or greenhouse)
而且这个所谓的无需申请并不包括,古迹房屋,将要被划为古迹的房屋和临海的foreshore area.

1. 可以建造的最大面积和高度
简单来讲,就一般R1, R2, R3和 R4区域的土地而言, 最大的可建造面积为20平米。不可以高过地面3米, 这里指的是现有的土地的地面。
2. 允许建造的位置
还是就R1, R2, R3和 R4区域的土地而言, 所建造小屋一定要距离土地的边界线至少900mm, 这个边界线包含了左右两边和后面的土地界限。而且需要坐落在房屋面对街道的那面墙的后面。
3. 形式
这种小屋建筑不可以以集装箱的样式出现,如果运用金属材质在外观,一定是低反光,并且是已经进行过加工,在工厂生产时就有上色的材质。
4. 数量
每块土地上最多不可以超过两个这类的建筑。
5. 其他限制
- 如果您的土地在林火区,新建的小屋需要距离住宅房屋5米以上,否则需要用特定的防火材料进行建造。
- 如果您的土地位于古迹保护区,或将要被归纳为古迹保护区,小屋只可以建在后院。
- 小屋位置需要距离地下的排水管道至少一米的距离
- 作为cabana的话,不可以接通供应水和排放污水到已有的管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