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前一直看Dr NewGen文章的朋友时不时地会看到我们引用美国总统Franklin的一句话“在西方社会有两个东西是无法避免的, Tax and Death”。 之前Dr NewGen讲了很多tax, 今天就先来聊聊当澳洲人面对Death时最需要的东西———Will,遗嘱。
Death一直是我们华人非常忌讳的话题, 这可能和我们的历史有关, 但是在现代社会,我们知道当年徐福没有求丹成功,长生不老药唯一的贡献是做出了豆腐。 当死亡是人生所必须面对的事情时,那么生活在澳洲的朋友一定要知道遗嘱的必要性, 因为Dr NewGen最近刚刚接了几个去世后的遗产分割Case, 更让我了解到遗嘱的必要性。
遗嘱是唯一能够帮助你在过世后,把资产有效分配给你想分配的人, 所以不管你是18岁还是80岁都需要遗嘱。 一般的遗嘱里有三种身份:委托人, 遗嘱执行人和遗嘱受益人。 由委托人委托律师(主要是律师也有其他身份的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按照遗嘱委托人的要求起草遗嘱, 在委托人去世后,由遗嘱执行人从法院申请到遗嘱执行权,然后按照委托人生前的意愿分配给遗嘱受益人。
为了有效执行委托人的意愿,首先在遗嘱起草阶段, 我们需要律师的专业意见来起草一份有效的遗嘱, 不是说只要是委托人委托的遗嘱就是一份有效遗嘱, 我们还需要考虑在婚姻法和遗产继承法下, 这份遗嘱是否有效。 其次,我们需要最大限度地把遗嘱执行人带入到整个遗嘱的起草中, 因为只有遗嘱执行人准确地知道委托人的所有资产情况, 执行人才能更快更有效以更低的成本,把遗产分配给受益人。执行人不仅需要知道委托人的资产,也需要知道他的债务状况,这样才能更快速地处理好委托人的债务问题,之后把剩余资产分给指定的受益人。
这周是税务相关的文章, 所以Dr NewGen还是免不了要讲讲如何做税务规划。 从会计角度来说, 我们有个专业的名词来概括遗产规划 —- Estate Planning。
我们之前发布过一篇文章“在澳洲没有遗产税, 但不代表你就不用交税”中, 我们聊过遗产继承相关的增值税, 这也是遗产规划的其中一部分。
如果你的养老金中有可观的资产, 那么我们可以针对未独立的遗产继承人和已独立的遗产继承人做不同的税务规划。 举个例子: 如果已独立的遗产继承人继承养老金的遗产可能需要按15%缴税, 但是如果我们能在委托人去世前把养老金取出来,再给受益人,那受益人就一分钱也不用交税了。
我们可以通过遗嘱成立一个特别的信托—testamentary Trust (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有别于普通信托, 比如普通信托一般不会分配利润给未成年受益人,因为未成年受益人税率更高, 但是遗嘱信托分配给未成年人从税务角度来看是等同于成年, 每年可能可省几万的税钱。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 遗嘱不仅是在澳洲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东西, 同时也是省税的利器,有疑惑的朋友可以来咨询Dr NewG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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