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9/2020

连锁生意,顾名思义就是让生意经营者可以在一个现有的品牌下经营生意,连锁商家可以出售连锁品牌下的货物和服务,并且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给总公司。

连锁生意和普通生意不同的点在于,连锁生意的要求更严格,因为经营者不能像普通生意一样独立去掌控连锁生意的所有方面。总公司通常控制着可以出售的货物和服务的类型和种类。在决定加盟连锁生意之前,通常需要买家理解可能产生的一系列费用:

  1. 首期款(The upfront fee);
  2. 启动连锁生意和持续经营连锁生意的费用;
  3. 其他连锁生意需要的支出。

所有的连锁生意加盟商和总公司都必须严格遵守Franchising Code of Conduct的规定(https://www.accc.gov.au/business/industry-codes/franchising-code-of-conduct)。这个规定规范了如下内容:

  1. 连锁经营者的行为;
  2. 要求加盟商在加盟之前必须了解加盟合同的内容;
  3. 提供一个总公司和加盟商之间的争端解决机制。

这个规范更详细规定了以下保护加盟商的内容:

  1. 加盟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 总公司必须要提供给加盟商的关于连锁生意的信息;
  3. 一个连锁合同必须包含的信息;
  4. 争端解决机制。

简述了连锁生意的基本信息,下面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购买连锁生意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购买连锁生意前,买家需要了解生意的基本内容,经营模式;也必须考量到如果生意失败会带来的后果。因为一旦签订了加盟合同,买家就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来经营连锁生意。

其次,就是签订加盟合同。加盟合同本身规定了加盟商和总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规定在加盟商签订合同或者付不可退还的定金的14天前,总公司必须提供以下文件给加盟商:

  1. 一份Franchising Code of Conduct;
  2. 一份关于此加盟生意的信息披露文件,这份文件里包含了大部分加盟生意的细节;
  3. 加盟合同的最终版本。

需要注意的是,加盟合同通常并不授予加盟商永久经营连锁生意的权利,而是有一个期限的。合约到期之后能否续约,取决于合同内有没有相关的条款。

最后就是经营此连锁生意的场所的租约。连锁生意加盟时候的租约一般有三种形式:

  1. 总公司是该场所物业的拥有人,那么到时候租约是在加盟商和总公司之前直接签订。通常来说这是最好的模式,因为这样就把所有的法律关系局限在加盟商和总公司两者之间;
  2. 该场所是第三人所有,而总公司允许加盟商和房东直接签订租约。这种模式的要点在于,引入了第三方,加盟商需要单独和房东签订租约来约定租赁该经营场所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来说,加盟商需要尽量让租约的期限和加盟合同的期限匹配起来,这样就不会导致,租约到期无法续租而浪费加盟期限,或者加盟合同到期,总公司不续约而继续白交租金的情况。
  3. 该场所是第三人所有,而总公司已经和房东直接签订租约,继而转租该物业给加盟商。这种模式是所有三种模式中,对加盟商最不利的情况。因为加盟商和总公司的租约受制约总公司和房东的租约。并且加盟商没有权利直接和房东谈续租等其他关键问题。这样一来,加盟商就在租赁问题上也完全受制于总公司,很多的纠纷也就因此产生。

综上所述,连锁生意虽然能让加盟商直接经营一个比较有实力的品牌的生意,但是相对于普通生意来说,连锁生意的限制更多,条件更苛刻。各位买家在加盟之前,不妨详细咨询一下我们的律师,来规避其中的风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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